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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緬甸爆發廣泛的反政府抗議

緬甸一家法庭判處去年參加反政府示威抗議活動的14名民主活動人士每人65年監禁。

另外20名民主運動人士仍然在受到審判,面臨多項罪名的指控,可能最終被分別判處長達150年的監禁。

緬甸軍事當局今年逮捕了數百名異議人士,並且從7月份開始在嚴密控制的條件下開始審判這些人。

人們對軍事當局處罰反對派的嚴厲程度並不抱幻想,但是星期二(11月11日)對14名異議人士判決的結果仍然令人震驚。

法庭認定這些異議人士各自犯下4項非法利用電子傳媒的罪行,每項刑期15年,外加一項建立非法組織罪,刑期5年,共65年徒刑。

這14名異議人士屬於一個反政府學生組織,被認為組織了2007年由抗議燃油價格上漲引發的反政府示威。

本台記者說,在過去20年時間裡,抗議示威成為緬甸軍政府受到的最大威脅。緬甸當局希望通過嚴厲的判決顯示,他們不會容忍異議活動。

 

來自: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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