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九四年盧安達大屠殺發生十四年後,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Rwanda,簡稱ICTR)終於在日前對此主導這個慘絕人寰的種族滅絕悲劇之主謀巴格索拉(Theoneste Bagosora)和他的兩位共犯,作出判決。

 

在一九九四年盧安達大屠殺發生十四年後,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Rwanda,簡稱ICTR)終於在日前對此主導這個慘絕人寰的種族滅絕悲劇之主謀巴格索拉(Theoneste Bagosora)和他的兩位共犯,作出判決。在此之前,ICTR曾將前政府的一些部長和教唆胡圖族對圖西族進行屠殺的地下電台負責人判刑,但這次判決則 是ICTR成立以來首次對軍人定罪,因此特別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

 

不過,對許多深信胡圖族對圖西族屠殺是一項有計畫之種族滅絕行動的人而言,ICTR裁定巴格索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固然是他罪有應得的懲 罰,但判決書中並未提及犯罪意圖(criminal intent),則是較難接受的部份。換句話說,檢察官過去十年來企圖勾勒的一個種族屠殺的陰謀論,並未為ICTR法官所接受,後者認為巴格索拉僅是在前 總統哈比亞利馬納(Juvenal Habyarimana)被刺殺、盧安達發生種族滅絕時,負責國家軍隊及胡圖族的民兵團(Interahamwe)的指揮官。在他之前,確實早有政客及胡 圖極端份子在散佈種族仇恨、埋下非理性屠殺行為的因子,巴格索拉或許真的不能算是整個種族屠殺的首腦(mastermind)。

 

事實上,ICTR對巴格索拉的犯罪行為之認定,乃是採取國際法中的「種族滅絕罪行」(crime of genocide)、「違反人道罪行」(crime against humanity)及「戰爭罪」(war crimes),應足以讓那些挑撥族群感情、操弄族群矛盾、甚至鼓勵族群滅絕的政客們有所警惕。盧安達的種族屠殺是自一九七○年代末期發生在柬埔寨赤柬 (Khmer Rouge)頭子波布(Pol Pot)的「殺戮戰場」(Killing Field)後,最大規模的屠殺事件,在短短一百天的時間就有八十萬左右的圖西族及溫和胡圖族遭到屠殺。由於「殺戮戰場」發生在冷戰期間,因此國際社會並 沒有如後冷戰時期在前南斯拉夫、盧安達或是獅子山的人道悲劇發生後,成立相關的國際刑事法庭。「殺戮戰場」禍首波布已在十年前死亡,赤柬的屠殺行為至今尚 未裁定。

 

一九九三年成立的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the former Yugoslavia,簡稱ICTR)及一九九四年成立的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ICTR),是二次戰後紐倫堡大審(Nuremberg Trial)以來,對大規模殺戮行為的首次國際司法審判。前者的主要對象米洛塞維奇(Slobodan Milosevic)在二○○一年被移交ICTY審判後,在尚未判刑前就因心臟病發,於二○○六年在海牙(the Hague)附近看守所過世。另一位在幾個月前落網的卡拉吉奇(Radovan Karadzic)是波士尼亞種族清洗(ethnic cleansing)的操盤手,目前正在接受審訊。此外還有一位塞爾維亞的姆拉弟奇(Ratko Mladic),則仍在逃亡中。被ICTY真正定罪的是造成八千名波士尼亞穆斯林在斯瑞布尼卡(Srebrenica)遭到屠殺主嫌之一的克斯提奇 (Radislav Krstic)將軍,他因違反種族滅絕和其他罪行被判四十六年的刑期。不過,在上訴力爭他並不是主謀、而僅是執行任務的劊子手後,種族滅絕的罪行不成立, 刑期亦減為三十五年。

 

與ICTY相比,或許ICTR的審理過程較長,但將巴格索拉和另兩位從犯都被判無期徒刑,似乎有更高的警惕意義。如果種族滅絕是被定義為 「有意圖毀滅全部或部份的一個民族、族群、種族、或宗教團體的行為」,克斯提奇上訴成功乃是基於斯瑞布尼卡在波士尼亞的種族清洗悲劇中,至少是有戰事在進 行,因此將許多可能成為參與戰爭軍人的穆斯林成年男子殺害,是否構成意圖毀滅部份族群或宗教團體,尚有爭議。

 

巴格索拉的三大罪行將很難上訴成功,因為一九九四年的盧安達雖已有圖西叛軍從烏干達進入該國北部,但激進的胡圖族對圖西族的屠殺卻是在戰線 的後方,遍及各省許多城市,絕對不是戰事中的殺戮。此外,ICTR認定他和動亂之初盧安達女總理烏維玲依馬納(Agathe Uwillingiyimana)及一些反對黨領袖遭到殺害有關,十名比利時維和部隊人員的喪生也和他脫不了關係。

 

儘管如此,ICTR不願意將巴格索拉視為整個種族滅絕行動的操盤手,乃是因為這些法官很難接受一個綿密的預謀計畫,而僅能相信這是一連串悲 劇中的一部份,必須加上先前許多政治人物和激進胡圖份子撕裂族群、造成對立的操作,共同形成某種集體失序的行為。巴格索拉和他的黨羽當然要為其犯下的罪行 付出代價,但顯然國際刑事法庭還無法將其犯行與有計畫的犯意連結。

 

一九九四年大屠殺之前,長期居住於盧安達的圖西族在一九五九年及一九七三年就已經歷過因種族仇恨所引發的動亂及迫害,因此早已存在胡圖族對 其深具敵意的危機意識。如今巴格索拉遭到判刑固然是罪有應得,但ICTR無法將種族滅絕視為計畫性的大屠殺,恐怕也難為大部份的圖西族所接受。

 

來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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