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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正在為歐洲那些考慮設立“壞銀行”以收購問題資產的政府制定準則﹐而德國也接近就幫助國內銀行各自設立“壞銀行”的一項法案達成協議。

在達沃斯出席世界經濟論壇的歐洲央行行長特里謝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Angela Merkel)領導的聯合政府各方﹐近些天對一項關於德國銀行業剝離不良資產的方案表示支持。這些資產將被轉移至特定部門﹐享受政府擔保和更加寬鬆的會計規定﹐以避免這些資產減值侵蝕銀行核心貸款業務的資本。

歐洲央行也在對那些計劃為銀行帳面上的問題資產提供擔保的各國政府制定準則﹔這種擔保是另一種形式的銀行業救助措施。

對歐盟27個成員國為支持陷入困境銀行而采用的不同方式﹐歐洲央行希望這些準則能夠避免厚此薄彼。這兩項準則都由央行和歐盟的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共同起草。

歐洲各國政府都在考慮或實施相關計劃﹐幫助銀行處理帳面上的問題貸款或其他資產。很多歐洲國家政府在考慮設立“壞銀行”方面動作緩慢﹔通過這一安排﹐銀行可將難以出售的資產轉移至政府支持的機構。

德國的決策者反對在全國範圍內設立單一的“壞銀行”﹐那樣推動問題資產價值回升的責任就落在政府肩上﹐也可能令納稅人蒙受損失。德國財政部長施坦布呂克(Peer Steinbruck)上週表示﹐政府可能允許銀行在內部各自設立“壞銀行”部門。


德國財政部長施坦布呂克德國保守黨派議員考德(Volker Kauder)上週五對德國議會表示﹐由銀行自行設立“壞銀行”部門﹐讓銀行而非納稅人來承擔未來的損失﹐是正確的政策方向﹔並暗示這一觀點獲得了執政的聯盟黨派普遍認同。考德說﹐政府在考慮將問題資產轉移至特定部門﹐但仍由各家銀行自行其責。

上週五德國財政部一位發言人表示﹐政府尚未作出任何決定。

根據德國政府的計劃﹐銀行的問題資產部門將能夠以高於資產當前市值(往往微不足道)的水平記錄資產價值。那會降低短期內沖減資產價值的需要。如果壞銀行資產價值之後僅能部分恢復﹐母銀行就必須支付損失並在必要時向政府申請更多資金。

德國正想方設法增強銀行業救助措施的效果。只有少數銀行對政府去年10月份設立的5,000億歐元(合6,400億美元)救助基金感興趣。

財政部也在繼續推進允許政府對問題銀行強制國有化的可能法案。首要目標很可能是慕尼黑銀行Hypo Real Estate Holding AG﹐自從去年秋天以來﹐該行已經多次要求政府援助。

歐洲央行為使用歐元的16個國家制定貨幣政策﹐但無權強制各國執行它所制定的準則。不過在近幾個月﹐歐元區各國政府要求歐洲央行為歐洲各國政府擔保某些類型的銀行債務制定準則﹐扮演協調人的角色。

歐洲央行也在為那些希望為銀行帳面問題資產提供保險的政府制定準則﹔而這些資產的定價是一個關鍵問題。

英國政府最新的銀行業救助方案的一個核心內容就是提供保險﹐限制銀行的不良貸款和投資損失。但政府對保險的定價方法仍然存在不確定性。

歐洲央行打算進一步擴展其作為協調人(央行去年末承擔的角色)的職能範圍﹐因為經濟危機迫使很多歐洲政府介入並支持陷入困境的銀行。根據歐元區各國政府的要求﹐央行提出一套方案﹐作為政府擔保某些類型銀行債務的基準。11月份﹐歐洲央行決策者針對政府向銀行注資的定價問題制定了標準。

Joellen Perry / Marcus Walker

本文引自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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