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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變的歷史事實—三個事件

公元751年、唐天寶十年,安西節度使 高仙芝以石國無番臣禮為由、假意接受石國投降、隨後卻屠城、劫掠財物並砍下該國國王首級而去。公元1651年,霍布斯出版《利維坦》(Leviathan)一書、揭示了國家主權之原始定義。公元1933年、蒙特維多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簽訂,該公約第一條聲明:「在國際法上的國家實體應該必須擁有以下條件:(1)固定的人口;(2)既定的國界;(3)政府;(4)與其他國家發展關係的能力。」在全球參與時代,此一聲明成為了被多數國際組織所引用的國家定義。將以上三個歷史事件納入活路外交的概念中、即可大致描繪出當前台灣的國際窘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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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國際現狀與活路外交理念

首 先,台灣參與聯合國及其週邊的國際組織需要得到中國同意才能順利加入、已是當前國際社會上不可改變之現狀。在此現狀下,外交部採取活路外交,試圖藉由和諧 方式來使得台灣能夠重新進入主流國際社會。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參與度可以是台灣跟主流國際社會連結度的重要指標之一。在外交部的外交政策文件提到:「『活路外交』的成功要件就是要改善兩岸關係,,在雙邊關係及國際組織之參與方面都能擱置爭議……。」換而言之,外交部認為台灣的國際關係需建立在兩岸關係;此點是台灣現狀,這也是毋庸置疑。

 

 

成果=成功?!活路外交的核心漏洞

然而,根據此一文件、活路外交的概念出現了極大漏洞。台灣當前受中國阻撓最深的國際參與當屬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加入(如聯合國、WHO等), 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大多需要有公約作為基礎、國際上有資格簽署公約者為:「國家」,對中國政府而言、台灣以中華民國身份加入違反一個中國原則、以台灣身份加 入等於認同台灣獨立,北京如何能夠允許台灣加入此類國際組織呢?當然不能!這種爭議是完全無法擱置的,也因此使得活路外交能取得小成果、最終卻難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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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活路外交的影響-毫無影響

      然 而,台灣與中國的終極統一對美國來說肯定不符合其長遠國家利益。那麼,美國會有哪些杯葛的工具呢?綜觀歷史、對於不友善的國家,美國可透過國內與國際兩種 手段來弱化該國。就國內而言,美國常援助與該國政府交戰的團體,像是過去援助台灣對抗共產中國、提供伊斯蘭基本教義派軍事訓練擾亂蘇聯,或是透過該國體制 內手段,培植親美政權。就國際而言,美國常透過國際間政府組織的成立及邊緣化來孤立該國。那麼,哪些又可以用來阻止台灣與中國的終極統一呢?就國內手段, 台灣地區顯然沒有與當前政府交戰中的團體;此外,在民主體制的台灣、因為遊戲規則及民意趨勢的關係,有效扶植有能力奪取政權的政黨是極為困難的。就國際手 段,台灣目前都是受到中國打壓才無法加入政府間國際組織。一旦中國同意、美國卻私下阻攔時,不用說會激化台灣仇美情緒、且在無形中成就中國。美中兩國未來 對彼此的互相依賴只會更深,因為台灣問題而造成兩國外交與軍事衝突對美國實在沒有好處。最重要的,當台灣政府決定其終極統一的方向時,美國更毫無阻攔的理 由。得之東隅、失之桑榆,未免過於不智。

 

中國政府的盤算-台灣在國際意義上喪失國家資格

對 中國政府而言,過度打壓台灣國際生存空間易引起台灣人民仇中情緒,因此不利於統一大業。最好的辦法便是允許台灣用行之有年的中華台北名稱適度加入國際組 織,同時掌握台灣會籍的去留與延續。換句話說,對這些國際組織來說、儘管台灣代表名義與其他國家無二致,但就實質意義、中國可說是代表了台灣的外交權。在 中世紀的東方,國際關係的運作架構是朝貢體系、亦即宗主國掌握了藩屬國的外交權,若藩屬國不遵從宗主國的安排、那麼宗主國有權討之滅之。台灣當局在領土內 仍維持了完整的主權、台灣民眾自然也嗅不到任何藩屬國的氣味,然而在國際法意義上,外交權交付他國帶出來的意義是台灣連曖昧的國家都不是、而是真正喪失一 個國家的資格。因此不論在中古東方或是現代的國際國家意義上,台灣作為一個國家的資格正漸漸消失。此為北京當局所樂見。

 

活路外交理念只是國內選舉的政績大量生產概念

諷 刺的是,當前台灣政府卻以國際組織的參加數來當作外交上的極大進步。試問,是朝不保夕的代表資格重要?還是實質的外交權重要?答案已不言可喻。中華民國外 交部雖無權負責大陸事務、但是不太可能連上面提到的「常識」都沒有。當前被抹脂撲粉的成果只是代議制度下的選舉手段,在此一選舉手段下的陰暗面究竟為何? 台北當局的盤算是否有可能在將來為台灣贏得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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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下期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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